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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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铁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不断强化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有效履行。全局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于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践。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内容。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全局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实效性。
(二)扎实推进法治化建设,依法履行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职能职责
1.加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市、县、乡“三级”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形成调研报告。组织召开由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组成工作专班。结合本地实际草拟了《铁岭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辽宁省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出台情况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解读、解析或指导意见等,将《铁岭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待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下发文件。
2.从严规范差旅费管理。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完善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收缴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对有关支出标准进行了更加精细的规定。
3.构建市本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标准体系。以法治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公务用车新型管理制度。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规范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保障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4.加强规范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加强和规范省管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根据《辽宁省省管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省管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省管干部周转住房使用和食堂就餐相关工作的意见》。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局水平
1.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共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2024年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2024年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2024年铁岭市机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10月,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正式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审查制度,凡是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在履行内部会签流程的基础上,必须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水平。
3.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有关发布、审核、保密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和保密培训,对发布的工作内容认真把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4.按要求做好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两办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法规文件自查评估报告工作。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活动和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食品浪费等的法治热情中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社会文化环境。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各项工作的落实都与机关事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有力的法治实践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深、不透,在学用结合上还有上升空间。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不够。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关于法治方面培训力度不够,有关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和广度深度不够。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市机管局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及局机关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建设水平。突出将党建和法治工作有机结合,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着力提升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2.坚持集中统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法治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职责、制度、流程、标准,充实完善标准制度规范汇编。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和后勤服务等领域推行集中统一管理。
3.坚持绿色低碳,深化节约节能工作。一是明确节能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对各地区、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和统计员重新进行登记确认,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转,保障铁岭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协调推进。二是按照省管局《关于全面实施辽宁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辽机管发〔2023〕7号)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全面抓好铁岭市公共机构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工作。
4.坚持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和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规范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在节能、房管、公车、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保障上运用标准化、信息化和法治化的方法,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效能。
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