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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铁岭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兰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印发了《铁岭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调整完善铁岭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不断强化政策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一、加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升级心理援助热线,打造24小时生命守护线。依托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心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全国“12356”心理援助热线对接,心理援助热线设置了2个座席,提供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服务,配备18名专职心理咨询师,实行三班轮岗制,确保全年无休响应。建立分级响应机制,根据来电者风险等级启动不同预案,高危来电5分钟内联动110、120实施救援。二是组织心理卫生能力培训。由市精防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精神卫生专科、非精神卫生专科医护人员开展心理卫生、精神卫生专业培训,提升基层医护人员对心理健康问题、老年认知障碍的识别、鉴别与干涉能力,2024年累计完成培训8场,培训人员超过1000人次。三是开展心理卫生知识宣传。2024年,市精防中心与开原市、铁岭县、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联合开展“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5场;开展睡眠日、老年认知障碍症宣传活动2场;同时,将心理卫生、精神卫生、老年认知障碍防治等宣传与“百名专家下基层”活动相结合,选派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专家走进乡镇、社区、村开展健康教育,共开展健康讲座7场,覆盖各类人群500多人次,发放宣传品、宣传折页等1500余份。
二、组织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辽宁省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的通知》(辽卫办发[2024]37号)工作要求,我市印发了《铁岭市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并在每个县(市、区)确定1个社区(村),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认知障碍筛查。2024年8月22日至10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采取线上问卷调查方式,采用AD-8认知障碍早期筛查问卷,共完成7455份老年人认知障碍初筛问卷调查,其中合格问卷7412份。问卷统计分析表明,我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障碍发病率在20%左右。
三、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
卫健部门充分利用时令节气、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健康宣教活动,营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的社会氛围。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深化老年听力健康、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肠道健康和老年心理关爱等专项行动,宣传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将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与“党员进万家”等活动相结合,通过健康讲座、义诊咨询、走访慰问等方式,普及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肿瘤、肥胖、口腔疾病、眼科疾病和心理疾病防治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知晓率及防护意识。并组织党员走进低保户、失独困难家庭、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家庭开展暖心慰问,送出健康宣传材料、健康包和生活用品等。
四、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就医获得感
近年来,卫健部门积极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老年医学科设置工作,截至2024年末,全市25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已完成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设置17家,占比68%。其中15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完成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设置13家,占比86.7%。推进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从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完善医疗机构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提升老年人就医获得感。截至2024年末,全市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14家,建成比例84.45%,其中公立综合性医院建成比例达93.33%。
五、落实国家政策,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健部门通过开展巡回医疗、义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系列专项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医疗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体检,给予健康指导与管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单位每年为辖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检查,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并在生活方式、中医体质辨识和养生保健等方面给予健康指导。二是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2024年10月,铁岭市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高血压患者的规范管理率达到81.54%,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1.08%,服务满意度达到85.10%。
六、强化老年人服务保障,增加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一是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市民政局联合市政法委、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等10部门制定《铁岭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将需要关爱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统一列入探访关爱服务范围,按照就地就近、便于开展的原则,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实际需要和急难愁盼问题,尊重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意愿,采用入户走访、电话询问、视频监测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探访关爱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调满足其实际需要,用心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二是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等10部门印发《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引导社会力量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综合功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截至2024年末,全市已建成具备助洁、助行、助餐等综合性功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4个,累计投入资金1192万元。
七、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举措,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人社部门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引导培训机构加强养老服务类人才培养。目前,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员等培训的机构有14家,纳入补贴目录工种8个。健全涵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每年完成养老服务培训500人次以上。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积极申请社会化认定资质。目前,全市可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工种评价的社会评价机构2家,累计开展相关工种评价2000余人次。畅通养老机构中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组织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参加全省高校技能等级认定专业评估工作,引导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参加养老护理员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机制。人社部门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获得相应证书,将给予300-6000元不等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于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就业重点群体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纳入市赛项目,定期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已累计有39名选手通过竞赛晋升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
虽然,我市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心理卫生从业人员不足、医院与社区一体化路径不畅通、便老适老改造投入不足等短板。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心理卫生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增加服务人员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做好适老化建设与改造,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也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感谢您对老龄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